|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工程概况:青岛市红岛-胶南城际(井冈山路-大珠山段)轨道交通工程线路全长28.8km,具体方案以正式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本工程采用35kV分散式供电方式。 招标内容:外电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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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三、同类项目界定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
|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于2014年10月14日09:00时至2014年10月20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0月14日09:00时至 2014 年10月20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假日除外)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
| 六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2、本招标中城市轨道交通、地铁、轻轨三个名词通用。 |
| 报名期限: 2014年10月14日9时0分 - 2014年10月20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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