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中日韩园区四号路(珠宋路-园区三号路)道路工程:道路长约2200米,红线宽30米。实施路基处理,路面硬化,路沿石安装约4400米,车行道面积约4254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40880平方米,桥梁面积约1000平方米,绿化约22000平方米,路灯约146盏,交通设施等,给水管线同道路长度,雨污水双侧布置。
中日韩园区环一号路(团结路-园区四号路)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750米,道路红线30米,包含道路、三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车行道面积约1418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13627平方米,绿化约7500平方米,路灯约50盏,行道树约370棵,给水管线同道路长度,雨污水双侧布置。
中日韩园区一号路(魏家庄村北-黄张路)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1400米,道路红线30米,包含道路、三水、路灯、交通设施等工程。车行道面积约2647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25437平方米,绿化约14000平方米,路灯约94盏,行道树约560棵,给水管线同道路长度,雨污水双侧布置。
(二)招标内容:中日韩合作启动区内的中日韩园区四号路道路工程、中日韩园区环一号路道路工程、中日韩园区一号路(魏家庄村北-黄张路)道路工程及三水工程(含绿化)三条道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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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道路或桥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需要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设计合同总投资额1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同时含有桥梁、道路、三水及绿化)设计项目。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建设工程-专栏-财政招标文件发放”一栏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投标: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若不能体现专业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4、企业上五年度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合同及正式的施工蓝图原件,提供的蓝图必须能准确地反映出设计合同中所要求的设计成果);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8 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通过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收退平台",以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工作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
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3、本项目为不带方案招标。
4、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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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2014年7月23日9时0分 - 2014年7月2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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