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为大沽河沿岸支流河道及引水渠道治理工程胶州段,主要对胶州市南胶莱河河道治理、胶州市南庄引水渠工程、胶州市南胶莱河河口段堤顶防汛路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前期勘察、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工程建设内容为:对南胶莱河自胶济铁路客运专线至前店口交通桥4.61公里进行治理,实施堤防填筑、主河槽疏浚扩挖、主河槽护岸、穿堤构筑物、堤防路口整治等工程;对南胶莱河入大沽河河口向上游至前店口桥防汛路进行硬化,总长831m;由南庄进水闸至少海规划联通渠新建引水渠工程,总长1.7km,设计流量7m3/s,在麻湾河交叉口处新建1处倒虹吸,长100m;新建2座箱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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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投标单位具有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水利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3)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无法体现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近五年(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工程总投资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或海堤加固的勘察设计。 四、资格预审办法 无。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无。 六、其它说明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 万元。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公告时间:2014年6月13日9时至2014年6月19日17时,在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
2014年6月20日9时至2014年6月26日17时请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2014年 月 日09时30分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开标会现场,应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
| 八 、其他 |
| 无 |
| 公告时间:2014年6月13日9时0分 - 2014年6月19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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