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企业国有产权挂牌披露 >交易信息详情
  • 1

    招标公告\文件

  • 2

    资格审查

  • 3

    预中标公示

  • 4

    中标公告

  • 5

    废标公告

  • 7

    开具发票

  • 6

    支付公开

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房二期(尚景嘉园)消防工程 2014-06-0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房二期(尚景嘉园)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5 公告号: 黄岛区2014123g
项目名称: 出口加工区公共租赁房二期(尚景嘉园)消防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出口加工区红石崖十四号线南侧、二十号线东侧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消防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226万元 工程造价: 12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114053.8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开发改发[2012]420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217260号
建设单位: 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隋淑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7207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隋淑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972070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曲玲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9950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87730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14053.80平方米;消防泵房消火栓泵、控制柜以及控制线路的安装、调试;自动喷淋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室外消防报警、联动、通讯等控制线路及联动调试;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消火栓、喷淋管道至室外管网接口处;移动灭火器系统;湿式自动喷水泡沫联动、灭火系统;所有相关设备的消防联动接入、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全面施工内容;风机与报警设备及风阀之间的连接、联动调试;箱泵一体化增压稳压设备;人防固定电站S型气溶胶气体灭火系统;自洁消毒器;电气火灾监控报警系统等消防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本项目预计建安造价约1200万元。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市黄岛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黄岛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招标公告”一栏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青岛市以外的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证》原件;
(3)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原件(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需到市建造师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应提供如下资料:企业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和未担任其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山东省内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出具地市级主管部门证明);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6)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度保证金除外)。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九 、其他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24万元,投标单位从其基本存款账户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除外),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到账(节假日除外,具体详见"开标安排"),在此时间段之前和之后到账的投标无效(年度保证金除外),具体到账日期由中心财务人员开标后确认并提交评标委员会。(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3)拟投标单位必须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后果自己承担。
公告时间:2014年6月5日9时0分 - 2014年6月12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00000001040001001
2014/6/25 9:30:00 2014/6/25 9:30:00 2014/6/25 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