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负责组织招投标及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竣工结算等,按规定完成工程验收等整个项目管理的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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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范围内;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壹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壹级及以上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甲级房屋建筑设计资质;监理综合资质;综合经济专业、建筑专业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同时具有甲级造价咨询资质、甲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质、房屋建筑专业甲级建设工程监理资质中两项及以上资质。以下单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作为代建单位参加投标(但需具有建设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1)市政府及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2)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3)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设类国家执业注册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单项工程投资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修缮工程项目代建(同类工程仅在评标打分时使用)。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一)现场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5月30日13:30时至2014年6月9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605958)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5月30日13:30时至2014年6月9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5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60595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4年5月30日13时30分 - 2014年6月9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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