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青银高速青岛段,为双向八车道道路。本工程照明设计起点桩号为K27+700,终点桩号为K36+500,不含收费广场部分照明。全线采用LED路灯,其中K35+500到K36+500部分采用单臂路灯,其余路段均为双臂路灯。电缆额定电压1KV,系统最高电压1.2KV。建安工程费11630388元。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基础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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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六)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七)同类工程的界定:要求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并通过了交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道路照明施工项目。(八)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从业单位、业绩(及业绩资料不完整的)、荣誉和主要人员(及人员资料不完整的),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9 时至 2014 年 9 月 1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 9 时至 2014 年 9 月 1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四 、其他 |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
公告时间:2014年8月26日9时0分 - 2014年9月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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