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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91号、199号、207号,南京路146号两改项目7#、8#地块(中星商务楼)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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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91号、199号、207号,南京路146号两改项目7#、8#地块(中星商务楼)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招标公告公告延期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3 公告号: 2014-216g
项目名称: 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91号、199号、207号,南京路146号两改项目7#、8#地块(中星商务楼)土石方及基坑支护工程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南区福州路以西、南京路变电站以东,延吉路两侧,延吉路233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000万元 工程造价: 180.91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25000立方米
计划文号: 南发改[2013]9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301048号
建设单位: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88670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88670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裴龙、王琳娜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06332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青房地权市字第20135229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基坑深度4.5-9.2米,基坑周长260米,产生土石方量25000立方米(土方量10000立方米、石方量15000立方米),其中5500立方米回填,19500立方米外运。
2、招标内容: 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土石方、基坑支护及爆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同时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 建筑工程入青信用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因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而被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4、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2、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四、联合体投标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符合上述"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2、3、5条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符合"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中第1、4条资格要求;3、开标会现场资格审查时,联合体各方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情况,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成员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投标。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投标人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经验。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无。七、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6月3日9时至2014年6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6月3日9 时至2014年6月9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1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独立身份投标的,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一同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2.1联合体各方共同授权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2联合体各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3联合体协议书。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 0532-8506332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8587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4年6月3日9时0分 - 2014年6月9日17时0分
查看原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03702010000003369001001
2014/5/9 15:42:00 2014/5/9 15:42:00 2014/5/9 15: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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