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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29(薛馆路)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段改线工程施工 2014-05-0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省道329(薛馆路)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段改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5/7 公告号: 2014-215g
项目名称: 省道329(薛馆路)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段改线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
资金来源: 私人或民营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61110万元 工程造价: 23202.083202万元
技术等级: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东起干河子河管理路,西至两河路,道路全长6321.65m米
计划文号: 青发改黄岛【2014】4号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海燕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9150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海燕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9150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姜易良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67595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省道329(薛馆路)东起薛家岛,西至河北省馆陶县,为经济新区东西向的车辆集散干道,横穿万达影视基地,且距离滨海公路较近约200m。 现状省道329(薛馆路)为双向两车道,远远不能满足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央商务区的远景交通量需求。现将中央商务区范围内省道329(薛馆路)进行改线,以满足需求。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工程类型
1:第一标段6321.65米全线路面工程、路灯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
2:第二标段2140.73米本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配水管道工程)、中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3:第三标段2099.71米本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配水管道工程)、中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4:第四标段2081.21米本标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配水管道工程)、给水工程(供水管道工程)、中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对企业的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标段,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二至四标段,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第一至四标段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申请企业必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具有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对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总工:1名,高级工程师。质检工程师:1名,工程师。试验工程师:1名,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工程师:1名,工程师。安全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具有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管理员:3名,助理工程师。(三)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 需要 具有工程业绩。同类工程的界定:第一标段:近五年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0.9亿元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评定合格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第二至四标段:近五年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0.5亿元的交工或竣工验收评定合格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四)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且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应承担本项目公路工作内容,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注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联合体的各方(含其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方式在本项目投标。(五)每个申请人可以对一个标段同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通过预审的的投标人,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七)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必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后方可参加资格预审申请报名,具体要求见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djt.gov.cn)-在线办事-工程建设管理-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八)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十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4年5月7日13:30 时至2014年5月14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5月7日13:30时至2014年5月14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十一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有限数量制
十二 、其他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5月23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 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报名期限: 2014年5月7日13时30分 - 2014年5月14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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