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莱西店埠镇前沙湾庄村东侧,省道394与省道602交叉处,起点桩号为K33+241.179;终点位于平度李家曲堤村西,终点桩号为K36+544.160,项目全长2.887公里(不包括大沽河桥范围)。 (二)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桥涵、绿化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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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注册辖区在青岛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入青信用证》或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二)对投标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一项交工验收评分95(含)以上或竣工验收评定优良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1人:工程师,担任过一项交工验收评分95(含)以上或竣工验收评定优良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试验工程师1人: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安全工程师1人:工程师,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投标人自2009 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交工验收评分95分(含)及以上或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的大于3公里(含3公里)二级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四)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报名申请。(六)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荣誉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七)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
|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 年 6 月10日9时至 2014 年 6 月16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15 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 0532-85916080 )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 2014 年 6 月10日9时至 2014 年 6 月16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4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四 、其他 |
(一).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月 日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 |
| 公告时间:2014年6月10日9时0分 - 2014年6月16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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