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一)项目概况: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李村河、张村河下游景观环境工程,建设范围为:李村河下游君峰路至入海口段,长约5.6公里,河道蓝线宽度70-300米(李村河支流曲哥庄河河道蓝线宽度20米),两侧绿化带规划宽度15-200米;张村河下游海尔路大桥接线工程起始端至李村河段,长约4.8公里,河道蓝线宽度55-107米,两侧绿化带规划宽度10-180米。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工程内容包括防洪、挡潮闸、截污、景观环境等工程;李村河、张村河下游景观环境工程内容包括管理路、再生水、绿化工程、铺装及景观设施、亮化工程、建筑整治等。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挡潮闸等永久设施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勘察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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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四、同类项目的界定单项勘察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岩土工程勘察项目。(仅资格预审及开标时提供,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
| 五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4月24日9时至2014年4月30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联系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勘察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勘察合同和勘察报告原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获奖证书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勘察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勘察合同和勘察报告原件;
7、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2013年度AAA诚信企业证明原件(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办字[2014]6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其它资料为资格预审所需资料。 |
| 六 、资格预审办法 |
当投标报名单位超过五家时,将按照青建发[2008]27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排序前五名的投标人为本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4年5月4日17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报名企业。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附:资格预审评分标准 项目 分数 评分标准 企业业绩 10分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勘察项目,每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勘察合同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分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勘察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分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勘察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勘察合同和勘察报告原件为准)。 AAA诚信 10分 投标单位具有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2013年度 AAA诚信企业证明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建办字[2014]6号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满分 40分 |
| 七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5968157-80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报名期限:2014年4月24日9时0分 - 2014年4月30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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