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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美地双子星商业开发项目(监理) 2014-03-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天和美地双子星商业开发项目(监理)邀请公示
公示发布日期: 2014/3/18 公示号: 开发区2014-063y
项目名称: 天和美地双子星商业开发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泰山东路北、灵港路西、七号路东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20000万元 工程造价: 15000万元
结构形式: 框剪 工程规模: 56469.93平方米
计划文号: 灵南发改投资[2012]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0223201301015号
建设单位: 青岛天和思瑞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亚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6779878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天和思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亚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6779878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高明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19428562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青岛天和思瑞置业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位于泰山东路北、灵港路西、七号路东,总建筑面积56469.93㎡,1#楼地上19989.2平方米,地上19层,2#楼地上15098.8平方米,地上18层;地下21381.93平方米,地下1层,框剪结构。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注册地非青岛市区域内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办理入青登记手续;注册地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总监资质要求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总监资格。
三 、其他

(一)本工程投标保证金60000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户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 ,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电话:68976528
(二)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68976511)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三)拟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制作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后果自己承担。
公示时间:2014年3月18日9时0分 - 2014年3月24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