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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铺集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2014-04-2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铺集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4/23 公告号: 2014-004se
项目名称: 胶州市铺集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地点: 胶州市铺集镇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青岛和胶州财政及自筹比例为1:1:1
招标工程类型: 供水
本项目总投资额: 8000万元 工程造价: 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大型水利工程
计划文号: 青发改农经【2011】12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615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水利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梅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20615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安丰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675329389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铺集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共涉及铺集镇45个村庄、3.54万人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在铺集镇新建水厂一处,并进行管网延伸,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为对新建铺集水厂及管网延伸工程(共涉及铺集镇45个村庄、3.54万人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等工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同类工程界定近五年(自2009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完成的单项工程总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3日13:30时至2014年4月30日11:30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请于2014年4月30日13:30时至2014年5月8日11:30时到青岛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等有关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同时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中介窗口无记名发放。本工程无需现场或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直接于2014年5月30日9时30分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五 、其他
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
2、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名单开标时才能获知,若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家数,造成的流标、废标,由此产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开标当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于开标之前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标书不予接受。
4、本项目严禁挂靠、围标串标等不正当方式投标,出现以上以欺诈方式取得中标机会的情况,招标人一经发现将无条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公告时间:2014年4月23日13时30分 - 2014年4月30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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