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四方区金华路66号,总投资为12000万元,工程造价为400万元;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火灾报警系统、自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通风及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屋顶水箱间消防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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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
|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 三 、其他 |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受理部门:(电话:0532-85066918网上举报电子邮件:qdzb215@163.com);公示期间对该项目办理邀请招标有存在的问题,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真实清楚或基本清楚。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经查反映情况属实的,不予以办理邀请招标手续;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准予办理邀请招标手续。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 公示时间:2014年3月19日9时0分 - 2014年3月26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