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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供电系统监理 2014-01-1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供电系统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1/10 公告号: 2014-021g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供电系统监理
工程地点: 市南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政府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21470万元 工程造价: 5728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
计划文号: 发改基础【2010】567号?、青发改投资【2010】34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字第370200201001111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林博群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林博群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08628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察双元 李正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0085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正线全长约24.779km,全部为地下线,设车站22座,全部为地下站;设1座控制中心、1座车辆段。
监理范围: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供电系统施工安装工程,主要包括35kV环网电缆工程、变电所工程(含车辆基地和控制中心)、变电所综合自动化工程、牵引网工程(含车辆基地检修库内的滑触线)、杂散电流工程、疏散平台系统、供电检修车间工程。
监理内容:监理范围内供电系统施工安装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阶段(设计联络、厂验等)、施工准备及施工期、调试及试运行期、验收及竣工结算直至最终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申请人上五年度完成过地铁工程的供电系统(同时包含牵引变配电、接触轨(网)工程)监理业务。
  3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3.1为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3.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上五年度担任过地铁工程供电系统(同时包含牵引变配电、接触轨(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4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铁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为申请人企业);
  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申请人须自动退出资格预审申请,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资格预审时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按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5申请人不得与本工程所监理的供电系统施工中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注:本次招标中地铁、轻轨、城市轨道交通三个名词通用。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合格制)。有意申请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监理企业,请于2014年1月10日9时至2014年1月16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4年1月10日9 时至2014年1月16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 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资格预审办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合格制
五 、其他
本项目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公示。
报名期限: 2014年1月10日9时0分 - 2014年1月16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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