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工程为市北商务区规划17号线道路工程,总投资为300万元,工程造价约270万元,长度298米,已具有施工条件。本工程产生产生建筑垃圾4209.98立方米,全部外运。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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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不需要提供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七、投标标段要求 不划分标段。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2013年12月23 日9时至2013年12月27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12月23日 9 时至2013年12月27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0793235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 公告时间:2013年12月23日9时0分 - 2013年12月27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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