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工程规模:新建2跨动车组检修厂房,长240m,面积为15007.5㎡;调试厂房长234米,面积为5031㎡,同时对现有动车组调试厂房C7进行局部改造,配套建设部分铁路等。2、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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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必须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承担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投资8000万元以上的综合性工程设计。 |
四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3年12月20日13:30时至2013年12月27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电话:0532-85916080)报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班子成员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班子成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的设计蓝图及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的设计蓝图及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
五 、资格预审办法 |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2013年12月27日17时前通知所有企业。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资格预审办法见后附表。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设计蓝图及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一个得3分,满分12分(以设计蓝图及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
六 、其他 |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报名期限:2013年12月20日13时30分 - 2013年12月27日11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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