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门头牌匾整治工程。整治门头牌匾面积1802㎡;工程造价约114.49万元;筹建工作已就绪,现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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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青岛市辖区以外企业需提供入青信用登记证明;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原件;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项目经理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报名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11 月 21日14时至2013年 11月 28日 11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电话:87968121)报名,参加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企业需提供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登记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有效期内)的复印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承建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还须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5、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还应提供当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以上1、2、3、4、5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投标报名时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七、投标标段要求
无。 |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工程发布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3年 11月21日14时至2013年11月 28日11 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网获取。 |
|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21日14时0分 - 2013年11月28日11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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