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李沧区庞大汽配城一期市政外配套工程(监理) 2013-11-2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庞大汽配城一期市政外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1/25 公告号: 2013-744g
项目名称: 李沧区庞大汽配城一期市政外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李沧区南岭三路、规划一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9480万元 工程造价: 1240.8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196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习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祝文彦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107256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2n030047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道路、路灯、给排水、交通设施等,工程造价约1240.8万元。其中,道路、交通设施工程包括南岭三路(城市支路,长度约431m)及规划路(城市次干道,长度约227m),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造价约752.2万元;路灯工程,高度10m,悬臂长1.5m,造价约35.3万元;给排水工程:长度1435m,管径为DN300-DN1000,造价约453.3万元;
(二)招标内容: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被受到限制投标的市场行为证明(证明材料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在商务标书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二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类工程仅在商务标书评分时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11月25日13:30 时至 2013 年12月2 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 年11月25 日13:30 时至 2013 年12月2日 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5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2107256。
3、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25日13时30分 - 2013年12月2日11时3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12/17 9:30:00 2013/12/4 10:00:00 2013/12/17 9:30:00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