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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区文化产业园滨海岸线整理工程(监理) 2013-11-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南港区文化产业园滨海岸线整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11/8 公告号: 开发区2013-258g
项目名称: 南港区文化产业园滨海岸线整理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胶州湾口、海西湾北侧,背依前湾港区南岸岸线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82000万元 工程造价: 700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国栋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699039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务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国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6990392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612117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需从已形成的突堤工程分别向南北两侧扩展150m,工程新形成陆域总面积约25.2万m2,其中南侧13.2万m2,北侧12万m2;园区已建东西侧护岸需相应延长,南北两侧分别新建800m及831.8m直立式岸壁结构;在园区北、东、南三侧距离驳岸顶边30m处新建24m、30m宽道路,道路总长约2957m。
标段名称规模 标段内容
1:一标段/平方米本标段需从已形成的突堤工程向南侧扩展150m,工程新形成陆域面积约13.2万m2;园区已建东西侧护岸需相应延长,南侧新建800m直立式岸壁结构;在园区北、东、南三侧距离驳岸顶边30m处新建24m、30m宽道路,南侧道路长约1398m;
2:二标段/平方米本标段需从已形成的突堤工程向北侧扩展150m,工程新形成陆域面积约12万m2;园区已建东西侧护岸需相应延长,北侧新建831.8m直立式岸壁结构;在园区北、东、南三侧距离驳岸顶边30m处新建24m、30m宽道路,北侧道路总长约1559m。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 港口与航道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注册地非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的投标企业中标后七日内须到区城市建设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码头或防波提工程(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七、投标标段要求
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等相关资料,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监理企业,请于2013年11月11日9时至2013年11月15日17时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kfqcg.gov.cn)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图纸及相关招标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2)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提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入青信用证》;
(3)投标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项目总监在投标时有其他在监项目的,还应提供《项目总监兼任其他项目总监备案表》、拟在本工程担任总监代表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
(4)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无违法违规行为、上两年度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材料(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投标保证金收据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预防犯罪处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具体格式请到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专栏"-"文件下载"一栏下载,黄岛检察院预防犯罪处联系电话:83012316);
注:以上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开标时统一提报。
九 、其他
1、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5万元,二标段10万元,各投标单位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到账,如未到账直接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账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户行:青岛银行井冈山路支行;账号:802370200691703;地址:开发区井冈山路)。
2、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公告时间:2013年11月8日16时0分 - 2013年11月15日17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