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三水工程、景观工程、征地拆迁等。 招标内容:青荣城际铁路李沧段配套桥梁工程(一期)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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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市政交通或道路或桥梁或城建或交通土建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设计项目。 |
三 、报名须知 |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3年11月12日9时至2013年11月18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5、16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 3、本工程报名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的,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注: ①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必须具备相同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四、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为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于2013年11月19日17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
四 、资格预审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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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 |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
报名期限:2013年11月12日9时0分 - 2013年11月1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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