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2025-06-1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6/18 19:15:24
项目名称: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工程地点: 黄岛区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中央补助资金70%,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仓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720520900.00元 工程造价: 553740000.00元
结构形式: 构筑物 工程规模: 30座
计划文号: 2402-370211-04-01-813338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地字第370201202411008号
建设单位: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臧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9868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港兴大道路17号3-4栋
招标单位联系人: 臧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986828
招标代理单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10-88354433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2-370211-04-01-813338 房地产产权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鲁(2024)青岛市黄岛区不动产权第0606809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新建粮食仓库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包括30栋浅圆仓(内径26m,壁厚280mm)及生产、生活附属设施;建筑高度最高60.60m;总建筑面积51863.78㎡。
2、招标内容:监理范围包括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全过程监理、缺陷期相关服务以及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及业主安排的其他事项,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预验收、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审核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严把设备、材料进退场的质量数量检查关及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严禁不合格设备材料进入施工工地);机电设备的检测工作;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施工图会审、组织各类验收;组织、审核竣工资料;对工程施工的安全、投资、质量和工期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控制;工程款拨付审核、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与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各阶段招标及合同谈判;协助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各阶段中标人完成工程报建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向招标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协助招标人参与工程的专项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及交付使用;各参建单位相关部门的协调;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要求须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工作和招标人安排的属施工监理工作范围的其他工作。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30座项目监理55000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满足第1.1项,第1.2项要求的资质条件之一
1.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及以上
1.2.1、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1.2.2、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及以上
2.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并满足本项目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企业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有效的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默认:1、同时满足第1.1项要求的资质条件
1.1、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的其他要求
全部标段:本项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1年(含)以上(至少包括2024年05月至2025年04月)】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续期注册的需提供网上公示)。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具备同类工程监理业绩;
2、同类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在15万吨(含)以上或20万立方米(含)以上仓容的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包括但不限于立筒仓、浅圆仓、大直径筒仓、散装煤筒仓、散装水泥筒仓等)的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工程监理业绩资格认定标准:
(1)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有关业绩证明材料(醒目标注业绩信息),业绩信息以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四库一平台”相关截图、工程竣工图纸(如需)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书至少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单位盖章。若以上材料不能完整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应提供能够直接体现对应业绩信息(醒目标注)的工程竣工图纸(带设计章、审图章)。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数据等级”C级及以上项目业绩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①网站名称;②工程名称;③中标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④数据等级。
(3)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如经核实伪造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担保。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6号开标室(307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7-09 09:30
十一 、其他
1、异议受理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0532-82986828,邮箱:/ ,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青岛港董家口航运中心办公楼1012室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2、异议受理联系人:臧先生,联系电话:0532-82986828,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青岛港董家口航运中心办公楼1012室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383001001
2025/7/9 9:30:00 2025/6/29 9:30:00 2025/7/9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更正通知(03)
各投标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项目编号:E3702002313021383;标段编号:E3702002313021383001001)关于《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更正通知(02)》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更正通知(02)》原内容: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3702002313021383;标段编号:E3702002313021383001001)……”
更正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项目编号:E3702002313021383;标段编号:E3702002313021383001001)”

二、本更正通知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或矛盾、冲突的,以本更正通知内容为准。
三、本更正通知内容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
2025/7/4 14:21:0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
答疑通知(02)
各投标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项目编号:E3702002313021383;标段编号:E3702002313021383001001)关于投标人疑问答复如下:
一、答疑内容
问题1:招标文件只要求了总监的社保证明时间要24年5月至今一年的,专监和监理员没注明,那专监和监理员的社保证明要求时间是好久呢?
答复:专监和监理员的社保证明可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不要求具体期限。

二、本答疑通知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或矛盾、冲突的,以本答疑通知内容为准。
三、本答疑通知内容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1日
2025/7/1 16:23:37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投标人:
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监理)(项目编号:E3702002313021383;标段编号:E3702002313021383001001)关于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原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并满足本项目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资格证明资料的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工作内容提供相应的监理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修改为: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并满足本项目关于总监理工程师的其他要求;
(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资格证明资料的其他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联合体各方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工作内容提供相应的监理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原内容: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保险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的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银行保函。
采用保险时的有关要求: / 。
修改为:
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电汇或保险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 / 。
采用保险时的有关要求: / 。

3、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原内容:
10.9 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技术标的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出现修改、勘误、任何有关有显露或隐含暴露投标人的资料与可以识别的记号;且技术标书编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否则投标无效。
修改为:
10.9 技术标采用暗标,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技术标的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出现修改、勘误、任何有关有显露或隐含暴露投标人的资料与可以识别的记号;且技术标书编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违反上述规定的,技术标得0分。

4、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增加:
10.31 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评审办法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上述材料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且须保证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与投标人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的材料一致。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清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与投标人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的材料不一致的,不予认可,涉嫌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5、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2.1.1、2.1.3 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
2.1.1、2.1.3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
2.1.1、2.1.3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文件)
2.1.2资格评审标准
上述条款做相应修改,修改后内如如下: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
1、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的检查
未发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对资格预审和投标两阶段投标人使用计算机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加密锁等信息进行一体化比对。两阶段整体中,不同投标人之间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造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方雷同,否决涉及单位投标。)
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商务文件盖签署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相关标书内容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详细信息、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详细信息表、投标人获奖汇总表、投标人获奖详细信息、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投标承诺书、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相关标书内容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营业执照、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详细信息、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详细信息表、投标人获奖汇总表、投标人获奖详细信息、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投标承诺书、其他资料、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2.1.1
2.1.3 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
1、技术标书中未出现有关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
技术标书中未出现有关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相关标书内容在项目分析、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措施、档案及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中体现。)
2、技术标载明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等实质性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
技术标载明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等实质性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 (相关标书内容在项目分析、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措施、档案及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中体现。)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相关标书内容在项目分析、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措施、档案及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组织协调及合理化建议中体现。)
2.1.1
2.1.3 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 (相关标书内容在投标函基础信息、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体现。)
2、报价唯一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亦未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相关标书内容在投标函基础信息、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体现。)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相关标书内容在投标函基础信息、投标函、投标函附录中体现。)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 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资质证明
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资质证明(主体库选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相关标书内容在资格后审申请证明文件-资质证明中体现。)
2、 项目总监
投标本工程项目总监的注册证书、在职社保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1年(含)以上(至少包括2024年05月至2025年04月),社保主管单位盖章或加盖企业公章】(相关标书内容在项目总监资格证明中体现。)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或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相关标书内容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体现。)
4、 营业执照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标书内容在营业执照中体现。)
5、 项目监理机构组成表
按前附表规定配置监理人员的,需上传监理人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相关标书内容在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览表、拟委任的项目班子成员详细信息、其他资料中体现。)
6、 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 (相关标书内容在由企业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中体现。)
7、 投标承诺(声明)文件
由投标人盖章签署的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相关标书内容在投标承诺书、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及廉洁自律声明函、投标报价高于成本价正式声明文件、监理人员工作实践经验及业务培训承诺书中体现)。
8、 企业业绩
企业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建设单位签署日期为准)完成的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相关标书内容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详细信息中体现。)
9、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根据各自在联合体中的身份(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标书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6、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
技术标(汇总规则: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0位,并且小于4位,取去掉0个最高分、去掉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5位,并且小于∞位,取去掉0个最高分、去掉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修改为:
技术标(汇总规则: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0位,并且小于等于4位,取去掉0个最高分、去掉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5位,并且小于等于∞位,取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7、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增加:
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标书制作要求编制。技术标的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得出现修改、勘误、任何有关有显露或隐含暴露投标人的资料与可以识别的记号;且技术标书编制总页数不得超过300页。违反上述规定的,技术标得0分。

8、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9.补充条款 9.15.履约担保
原内容:
9.15.履约担保
(1)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的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银行,开具保函的相关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2)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首笔监理费前,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总金额的10%,有效期限自开具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修改为:
9.15.履约担保
(1)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履约担保的银行所有制形式及级别不做限制,采用保函形式的须为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开具保函的相关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2)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支付首笔监理费前,向委托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的担保金额为监理合同总金额的10%,有效期限自开具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3)委托人提供监理合同总金额10%的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9、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5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与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五 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不一致,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15 监理人员配备要求”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与本工程招标文件不一致或矛盾、冲突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为准。
三、本澄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中储粮(青岛)储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24日
2025/6/24 17:12:05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