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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岛东大洋码头趸船布设项目 2025-06-0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红岛东大洋码头趸船布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6/06 17:19:41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红岛东大洋码头趸船布设项目
工程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东大洋码头北侧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水运工程-港口工程-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 29350000.00元 工程造价: 12634051.68元
技术等级: / 工程规模: 120000立方米
计划文号: 2408-370214-04-01-199036
建设单位: 青岛全域旅游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永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817229382
招标单位: 青岛全域旅游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永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817229382
招标代理单位: 龙翔(山东)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露露、田超、邹志强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376755905
全市统一项目编码: 2408-370214-04-01-199036 是否绿色通道项目:
监督部门: 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7968238
监督部门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江城路202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在东大洋突堤码头东北侧海域布设1座趸船浮码头及钢引桥,趸船通过钢引桥与码头连接,趸船长45米,宽9米,形成2个35米客船泊位和2个15米小艇泊位。港池航道疏浚约12万立方米、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等配套工程。
(二)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120000立方米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12634051.68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2)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份社保证明及证书原件扫描件。
(四)信誉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情形和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需在"信用交通·山东"(https://jtt.shandong.gov.cn/xyjt/creditEvaluation)进行"安全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安全生产信用B级企业参与设区的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交通建设项目投标,要严格条件审查,慎重对待;安全生产信用C级企业不得参与上述建设项目投标;安全生产信用D级和处于处罚期内的行业失信企业禁止参加交通建设项目投标。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安全生产"为准,已确定等级的,严格实施对应等级奖惩措施;未注册或未确定等级的,按照安全生产信用C级管理、实施C级对应惩戒措施"。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山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过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最近一个评价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或处于禁止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或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注册申请并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申请初始信用等级。未在信用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用信息的从业单位,无法参与此次项目。【对于未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备案和首次进入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全国综合评价最近一个评价年度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从业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wtis.mot.gov.cn/credit/)"中的从业单位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或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公共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进行查询,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如有)与网站中公示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之一即可,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须针对上述情况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函。
(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index.shtml)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五)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并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的业绩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中国大陆境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上沿海水运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验收证明文件载明数据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6-27 09:30 开标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
【第二开标室 】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十 、其他说明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李永钰,联系电话:18817229382,邮箱:liyongyu99@126.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号甲华仁大厦33层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9部委23号令修改)的有关规定,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行政监督部门: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
投诉咨询电话:0532-87968238;
投诉受理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江城路202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因本工程投标企业无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图纸、清单、控制价详见本公告页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近1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2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2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7.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8.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青岛旅游集团相关部门的监督(我们将尽快落实您发现的问题,对您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532-58617118;
监督举报邮箱:lvyoujituanjiwei@126.com。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红岛东大洋码头趸船布设项目不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323001001
2025/6/27 9:30:00 2025/6/17 9:30:00 2025/6/27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025/6/24 10:49:20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关于红岛东大洋码头趸船布设项目的变更
一、本项目原招标控制价为12634051.68元,变更为11485656.27元,具体详见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附件资料);
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9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以实际竣工日期为准。其他补充内容(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三、第四章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变更为:“5.工程承包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东大洋突堤码头东北侧海域布设1座趸船浮码头及钢引桥(含后续趸船及锚链的两次微调),趸船通过钢引桥与码头连接,趸船长45米,宽9米,形成2个35米客船泊位和2个15米小艇泊位。港池航道疏浚约12万立方米、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等配套工程。”
四、第四章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1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2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下达的开工令载明日期为准。)”。
五、合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新增【3.1.15】“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水上水下作业许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
六、合同专用条款【3.1.3】中“承包人应提交的工程档案数量:工程竣工文件应编制3套(两套原件,两套复印件),竣工图编制4套,声像档案3套,应将纸质和电子版扫描件、电子光盘一同归档。”变更为:“承包人应提交的工程档案数量:工程竣工文件应编制4套(两套原件,两套复印件),竣工图编制4套,声像档案4套,应将纸质和电子版扫描件、电子光盘一同归档。”。
七、删除合同专用条款【7.5.1】中“发包人亦不追究”该表述。
八、删除合同专用条款【7.5.2】(3)“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工期延误天数×P1,其中P1:合同额0.1%(计算明确值为:元)。”该表述。
九、合同专用条款【7.5.2】(3)“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总合同价款的30%。”变更为:“逾期交工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总合同价款的30%。”
十、合同专用条款【12.3.3】“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工程量清单中各个子目的具体计量方法按本合同文件技术标准中的规定执行。”变更为:“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程量依据图纸、变更、签证等据实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国家交通部、住建部发布的计价规范及省、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为依据。”
十一、合同专用条款【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及结算审减费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交(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发包方及监理方分别递交装订好的结算书一套,逾期提交的,扣除最终结算值的 1%。”变更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及结算审减费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交工验收后30日内向发包方及监理方分别递交装订好的结算书一套逾期提交的,扣除最终结算值的1%。”
十二、合同专用条款【16.2.2.3】“承包人如果不在指定的倾倒区域倾倒,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0万元违约金。被发现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行业内将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进行通报。承包人自被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变更为:“因承包人不在指定的倾倒区域倾倒,造成发包人损失(含行政处罚)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被处罚累计超过三次,发包人有权收取合同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在行业内将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进行通报。承包人自被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发包人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十三、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1】“本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包括陆域设施、疏浚工程、趸船制作安装、钢引桥制作安装以及照明、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顺序本着先水工后配套,先水下后陆上的原则进行。施工顺序:趸船、钢引桥制作→安放趸船→安装锚链、钢锚→安装钢引桥→其他等辅助设施。”变更为:“本工程主要工程项目包括陆域设施、疏浚工程、趸船制作安装、钢引桥制作安装以及照明、消防等配套工程。施工顺序本着先水工后配套,先水下后水上的原则进行。施工顺序:疏浚→趸船、钢引桥安装→其他等辅助设施。”
十四、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2】(2)疏浚工程“采用2方抓斗挖泥船配合泥驳进行疏浚,运至指定抛泥区。”变更为:“采用抓斗挖泥船配合泥驳进行疏浚,运至指定抛泥区。”
十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为:(二)“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六、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监督部门:青岛市城阳区交通运输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87968238;投诉受理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江城路202号。现变更为:监督部门:青岛市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投诉咨询电话:0532-87763176;投诉受理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03号。
十七、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0“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2634051.68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叁万肆仟零伍拾壹元陆角捌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和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发出的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变更为:“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485656.27元(大写:壹仟壹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伍拾陆元贰角柒分),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发出的最高投标限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2025/6/11 16: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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