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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灵山湾海域牧海人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2025-08-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灵山湾海域牧海人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施工)(评定分离)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8/12 17:05:29
项目名称: 青岛市灵山湾海域牧海人国家级海洋牧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施工)(评定分离)
工程地点: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湾海域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其他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0519400.00元 工程造价: 17120065.96元
结构形式: 构筑物 工程规模: 1
计划文号: 青海字【2025】9号、青海财【2023】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牧海人海洋生态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陈守友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573891243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牧海人海洋生态养殖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积米崖港区李家村村东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守友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573891243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朱晓萌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85326613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青岛市灵山湾海域牧海人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地点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灵山湾海域,项目总海域面积为300.8公顷,8处人工鱼礁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8公顷,开放式养殖用海面积为292.8公顷。本项目投放生态实验鱼礁37800空方,投放量为1050个,标识浮标8个,石碑1个。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
(三)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17120065.96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或交安B证);
2.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四开标室(1026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9-02 09:3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陈守友,联系电话:13573891243,邮箱:365603102@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积米崖港区李家村村东8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21280001001
2025/9/2 9:30:00 2025/8/23 9:30:00 2025/9/2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招标文件第10页11.17第6项调整为:奖项范围国家级奖项一般是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安装协会)、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中国建筑业协会)、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国家优质工程银奖予以认可。省级奖项一般是指省级主管部门或由省级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如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奖、山东省优质工程、山东省优质安装工程(鲁安杯)、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山东省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样板工程、山东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工地、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园林绿化示范工程等,省外获得奖项应当相当于同等水平。副省级奖项一般是指副省级主管部门或由副省级主管部门设立并授权的社会组织所评选的奖项,如"青岛杯"等奖项。
2.招标文件第22页7.1.3调整为:招标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组建定标监督小组,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成员为行业主管部门的人员,职责是对定标委员会组建、入围投标人考察、定标等过程进行监督。及时指出、制止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委员会的讨论,泄露评标内容及结果等。定标结束后,出具定标监督报告。如定标无法继续进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违反程序及纪律的行为被指出后仍拒绝纠正的、发现定标活动存在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区公管办。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8项调整为: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定性评审,可对优缺点进行分析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的,或技术标书中出现有关投标人身份的,可判定不合格,投标无效。投标单位技术标不合格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表决通过,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统一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专家应书面载明意见。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13页21.5调整为:承包人应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水平,避免高估冒算。在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如工程结算的审减额超过竣工结算值5%的,承包人须按照《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规定承担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结算的审减额超过竣工结算值10%的,将在结算时扣除竣工结算值的2%。
2025/8/15 15:57:1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招标文件第8页11.4调整为: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荣誉(获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及相关附件(人员社保除外)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示,且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需通过该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其中“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要求及商务标“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中提供的人员。)社保证明可在商务标“其他资料”中上传。

2.招标文件第10页11.16调整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项目经理一名,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除项目经理外其它班子成员投标时不作要求,由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备注:
(1)在建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工程合同签订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2)已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但按相关规定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提供项目经理变更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18页3.2 投标报价调整为:3.2.1 投标报价应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山东省、青岛市现行有效的计价依据、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其他的相关资料编制。

4.删除招标文件第26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商务文件)中“4、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评标办法.jpfbf已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5.删除招标文件第2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文件)中“4、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关内容。本项目评标办法.jpfbf已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6.删除招标文件第28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形式评审标准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报价文件)中“6、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关内容。本项目评标办法.jpfbf已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7.删除招标文件第30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8、其他实质性要求”相关内容。本项目评标办法.jpfbf已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8.招标文件第30页商务标中主要人员调整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情况,评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要求为合格。(除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外,其他人员数量、资格、等级等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优缺点的因素,不作为判定是否合格的依据)。若主体库中无人员社保信息的,可在“其他资料”中上传人员社保证明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评标办法.jpfbf已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9.招标文件第32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8、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商务标、报价进行定性评审,由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审,独立填写技术标、商务标、报价定性评审表(表格详见附件),指出各评审要素存在的优点、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

10.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91页1.4.1调整为: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有效《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2008)、《人工鱼礁建设技术规范》(SC/T9416-2014;DB37/T2090-201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

1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00页10.4.1调整为: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通用条款10.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山东省、青岛市现行有效的相关文件,变更时市场材料价格和机械费价格,提出报价。报价中套用的人工工日单价,以及管理费、利润等取费费率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对应的单位工程人工工日单价、费率执行。承包人不得以设计变更、经济签证等产生的费用尚未确认为由,停止、延误变更部分的施工;如发生,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1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03页12.3.1调整为: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及相关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025/8/13 1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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