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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河热电1#机组高参数背压改造工程(锅炉、汽机及辅机等部分) 2025-02-2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汉河热电1#机组高参数背压改造工程(锅炉、汽机及辅机等部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5/02/21 13:55:32
项目名称: 汉河热电1#机组高参数背压改造工程(锅炉、汽机及辅机等部分)
工程地点: 崂山区沙子口街道青岛汉河热电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32560500.00元 工程造价: 106268499.86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6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24〕28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姜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东亿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5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姜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7782932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衣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01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青岛市崂山区城市管理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88036355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拆除2台低参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新建2台75t/h高温高压参数锅炉、1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配套相关的电气及仪器仪表控制系统;改造燃烧、除灰渣、化学水处理、供排水、暖通等系统及厂房主体结构及基础检测和加固等。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划分标段6000平方米主要包括拆除2台低参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新建2台75t/h高温高压参数锅炉、1台12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配套相关的电气及仪器仪表控制系统;改造燃烧、除灰渣、化学水处理、供排水、暖通等系统及厂房主体结构及基础检测和加固等。106268499.86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A级资质;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在15000万元及以上的火电或热电或机组新建(或改造)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 6 号 D 座政务服务中心 6 楼 K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六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3-14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姜工,联系电话:0532-67782932,邮箱:dongyizhaobiaobu@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辽阳东路5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036355 邮箱:/ 传真/ 地址:/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划分标段
  • E3702002313020454001001
2025/3/14 9:30:00 2025/3/4 9:30:00 2025/3/1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9.3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变更为:
(1)合同签订后,向财政申请合同总额的30%为预付款;
(2)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及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统计报表上报,经监理单位及发包人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发包人按崂山区财政局审核价款的80% 签发付款凭证向财政申请资金支付进度款;
(3)工程量完成100%,施工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向财政申请资金付至合同清单已完成量的80%;
(4)经审计后,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至审计值的85%,财务决算批复后拨付至财务决算值的97%;
(5)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质保金无息付清,质保期为实际运行两个采暖期(各阶段付款额度和时间以财政局拨付资金情况为准)。
(6)预付款在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抵扣,扣完为止。
(7)本项目拨付的工程款不得挪做它用,必须专款专用。发包人有权跟踪监督其资金流向,对工人工资的拨付要及时到位,若无故拖欠,发包人有权直接拨付,并在下月进度款中扣除。签证、设计变更及追加的工程量,办理进度款时暂不拨付相关费用,待崂山区审计局审计完成后按上述要求拨付。(资金原则上必须拨付至收款单位在崂山区内开立的银行账户,投标人需知悉该事项,自愿在崂山区内开立银行账户,自愿配合相关资金拨付工作)
2025/2/25 14:52:0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因图纸过大,现将图纸以附件形式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2025/2/21 17: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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