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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材料新型显示项目(一期)室外工程(施工) 2024-10-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高新材料新型显示项目(一期)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10/28 20:07:18
项目名称: 高新材料新型显示项目(一期)室外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中日示范区岛耳河三路以北,观里河路以南,园区一路以东,纵五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05606900.00元 工程造价: 8347475.77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平方米
计划文号: 23043702118901426073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融合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裴海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075822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融合新博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办事处学台路369号2009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裴海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075822
招标代理单位: 中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琳琳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182836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 77 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王台镇中日示范区岛耳河三路以北,观里河路以南,园区一路以东,纵五路以西,主要建设内容1#厂房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沥青道路、铺装、给水、排水、电气、路灯等相关内容,本项目给水最大管径DN300;排水最大管径DN800。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0平方米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8347475.77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1.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1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二开标室(1024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1-18 09:0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裴海军,联系电话:0532-87075822,邮箱:595048118@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王台街道办事处学台路369号2009室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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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新材料新型显示项目(一期)室外工程(施工)1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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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9992001001
2024/11/19 9:00:00 2024/11/9 9:00:00 2024/11/19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原件彩色扫描件”相关表述修改为“原件扫描件”,招标文件中表述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024/11/12 9:20:09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删除11.17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细则(综合评分法)”中“5.3.4算术错误修正”调整为:评标委员会依据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并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投标无效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5.3.5调整为: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投标无效处理。 3.合同主要条款“六、付款周期”调整为“(1)本项目无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合同签订以双方协商约定为准。 (3)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待审计报告出具后,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97%。 (4)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4.合同主要条款增加“关于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无。” 2024/11/1 11:39:41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开标时间:2024/11/18 9:00:00 变更后时间:2024-11-19 09:00:00,原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二开标室(1024室) 2024/10/29 1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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