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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 2024-09-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9/09 18:15:02
项目名称: 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王台街道插旗崖村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98580000元 工程造价: 152577135.01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90000m3/d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4】196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周红波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6258580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79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周红波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6258580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盖文书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6397975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04-370211-04-01-11762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扩建是将水厂供水规模由3万立方米/天扩建为9万立方米/天,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水厂部分现状处理设施及建筑,重新规划水厂总平面,新建配水井与预氧化池、混合絮凝斜管沉淀池(车间)、V型滤池车间、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车间、清水池、加压泵房及吸水井、排泥池及综合房、反冲洗设备间、污泥浓缩池、生活污水池等处理设施;改造生产辅助用房、超滤回用车间、前池及明渠、臭氧发生间、加药间、脱水机房等;配套建设供配电及自控系统、供水管道、原水管道等,同时对前二沟原水泵站进行改造。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联合试运转以及保修期内维修养护。
(三)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90000m3/d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联合试运转以及保修期内维修养护。152577135.01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 号入口)
【第一开标室(102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9-30 09: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周红波,联系电话:18562585801,邮箱:Zgongchengguanlibu@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798号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6.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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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不分标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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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9514001001
2024/9/30 9:00:00 2024/9/20 9:00:00 2024/9/30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招标人发现部分工艺设备数量及型号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现确定对本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024/9/27 16:18:08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延期开标的说明 于2024年9月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 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且拟定于2024年9月30日开标的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发现部分工艺设备数量及型号有必要进一步优化,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现确定对本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 2024/9/27 16:16:54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招标文件第17页“6、投标文件中无《建设工程投标诚信承诺书》的。”修改为“6、投标文件中无《投标承诺书》的。” 2024/9/25 10:31:1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等变更澄清的说明 各相关投标人: 于2024年9月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出招标公告的小珠山水厂扩建工程(施工)项目,现对招标控制价等作如下变更澄清说明: 1、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由152577135.01元变更为151747754.85元。现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其编制说明予以变更,请及时查看本说明附件。 2、原招标文件补充附件合同条款中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除税)为19694666.45元,暂列金额为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为1144960.38元,变更后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除税)为20275385.55元,暂列金额为976931.43元,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为994960.38元。 3、厂外给水工程施工图GS-SM-05,柔性管道沟槽回填部位与压实度示意图中管道基础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回填材料由中粗砂改为风化砂。厂外给水工程施工图DL-DY-01,临时调流路混凝土路面结构图基层材料由级配碎石调整为均质石渣。总图、工艺部分施工图00GY-04,柔性管道沟槽回填部位与压实度示意图中管道基础至管顶以上50cm范围内回填材料由中粗砂改为风化砂。以上变更后图纸详见本说明附件。 4、景观工程施工图绿化平面图存在8月15日和8月31日两版,以8月31日图纸为准。 特此说明。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2024/9/14 17:25:30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招标文件补充附件施工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高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拨付至审计值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如若区政府或区财政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有新规定,则执行新规定。”修改为“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拨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拨付至审计值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如若区政府或区财政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有新规定,则执行新规定。”。 2、招标文件补充附件施工合同中“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最高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拨付至审计值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最终以审计值为准。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最终以区相关部门规定为准)”修改为“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拨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合同价款的80%;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拨付至审计值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最终以审计值为准。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最终以区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2024/9/11 15: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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