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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训练基地电力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4-05-17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市公安局训练基地电力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17 20:40:17
项目名称: 市公安局训练基地电力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以南、古镇营村东北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其他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35350000元 工程造价: 30023396.42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10980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慧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660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轮山路388号万鑫中央广场a座23楼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慧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16602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庄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96422792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403-370211-89-01-786360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工程新建电力电缆线路路径长度10980m;新建电缆排管路径长度约计1755m,其中新建排管10孔φ200MPP管长度约计1069m(扣除电缆井内管材长度约计1035m),新建排管6孔φ200MPP管长度约计686m(扣除电缆井内管材长度约计670m);新建拖管路径长度约计1710m,其中新建拖管10孔φ200PE管长度约计1430m(扣除电缆井内管材长度约计1416m),新建拖管6孔φ200PE管长度约计280m(扣除电缆井内管材长度约计270m)。新建10kV6G环网柜2座,新建10kV计量柜1座;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计540m;新立杆塔共计10基,其中钢管杆2基,350/18m水泥杆8基;用户分界开关2台。线路额定电压为 10kV。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需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10980米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需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29576400446996.42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电气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但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也不得兼任设计或施工班子成员。
3、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可由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4)联合体各方共同对发包人承担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连带责任。
二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三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四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上五年度需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同类项目设计业绩。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设计单位需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2、同类工程界定:
(1)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电压等级 10KV 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2)同类工程施工业绩:电压等级 10KV 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施工项目;
(3)同类工程设计业绩:电压等级 10KV 及以上的电力工程的设计项目。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3号入口)
【第一开标室(102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6-07 09:00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张慧,联系电话:0532-85166028,邮箱:rfyszb@163.com,传真:/,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轮山路388号万鑫中央广场a座23楼。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71505。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月1日,以此类推。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性评审。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市公安局训练基地电力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8450001001
2024/6/7 9:00:00 2024/5/28 9:00:00 2024/6/7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相关投标人: 市公安局训练基地电力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于2024年05月17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出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出相关变更,内容如下:一、本项目投标企业资质变更为: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二、招标文件第三章中“6无效投标、投标被否决的情况”增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列情形。三、施工费用的支付变更为: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全部线路建设且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送电前付至割算值的80%;审计结束后,1年内最高付至审定结算值的97%;留审定结算值的3%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安全隐患后无息付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四、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附件。五、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统一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专家应书面载明意见。六、投标文件的封面和目录以系统生成的为准。七、本项目fyq同步调整,以本次更新的fyq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查看。八、本次变更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变更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清谅解。 2024/5/22 20: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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