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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宅街道乡村振兴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工程 2024-02-0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北宅街道乡村振兴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2/01 16:55:09
项目名称: 北宅街道乡村振兴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工程
工程地点: 崂山区北宅街道华阳村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6924700.00元 工程造价: 5896586.23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480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崂发改投资〔2024〕2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姜媛媛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5198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北宅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姜媛媛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85198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汇通平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666798980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房屋改造、室内装修、展陈改造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480平方米北宅街道乡村振兴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工程5896586.23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 76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政务服务大厅6楼
【第八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02-22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姜媛媛,联系电话:0532-87851987,邮箱:/,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办事处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999737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北宅街道乡村振兴传统文化教育中心工程不分标段.pdf

    查看招标清单 查看控制价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7571001001
2024/2/22 9:30:00 2024/2/12 9:30:00 2024/2/22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第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1)合同签订后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备案后,工程预付款按照合同价款的 10%进行拨付。工程按进度拔款,承包人每月 23 日,按照合同条款及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统计报表上报,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负责人审定签字,发包人按审核价款的 50%签发付款凭证并于次月的 20 日付款。如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下月形象进度同时完成时给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竣工验收合格后且经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后,拨付至审定结算值的 90%,财务决算完成后拨付至审定结算值的 97%,留审定结算值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且财务决算完成后付清(不含利息)。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财政部门资金拨付到位为准。”变更为“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承包方每月20日提交当月完工程量报表,监理人、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于月底前审核完 毕并报相关部门,经审批后于下月底前支付至审核价款的80%,如当月形象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则不予拨付,待下月形象进度同时完成时给予拨款。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送至崂山区档案馆后, 承包人根据合同、签证、齐全的结算资料上报结算,经监理审核后上报发包人,由发包人、全过程咨询单位复核,经财务决算审核后,付至审核后工程造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 2024/2/5 9: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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