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实施排水渠治理、临时排水泵等工程,提升项目区排涝能力。对李王路排水渠桩号0+000 1+836段 河道进行清淤疏浚,清淤疏浚总长度1.836km。对李王路排水渠桩号0+000 1+836段两岸 边坡进行护砌,护砌总长度3.672km。设过路桥涵9座,均为钢筋混凝士箱涵形式。将河道清淤疏浚受污染的底泥进行现场清理,处理方量8438m3。新建水质检测点2处。 2、工期:210天 |
| 招标范围: |
|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 不分标段 | 1836米 | 实施排水渠治理、临时排水泵等工程,提升项目区排涝能力 | 30192235.95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 证);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3.同类工程界定:近5年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2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1-22 14:0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1-22 14:0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徐部长,联系电话:0532-82207629,邮箱:562722652@qq.com,传真:/,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 228 号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6139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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