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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小庄、营上村庄搬迁安置项目(21#、22#、24#楼及地下车库)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暂估价) 2023-12-05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丰台、小庄、营上村庄搬迁安置项目(21#、22#、24#楼及地下车库)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暂估价)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2/05 16:08:48
项目名称: 丰台、小庄、营上村庄搬迁安置项目(21#、22#、24#楼及地下车库)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暂估价)
工程地点: 泊里镇泊里一路以南、泊里二路以北、志翔路以东、中心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其他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1825184000.00元 工程造价: 22740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41445.23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泊函[2021]12 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璐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2101512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荣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风河北路231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逄海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863993246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正则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敏芝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79245092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102-370211-89-01-20659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1445.23㎡,地上建筑面积28451.66㎡,地上1-17层,地下建筑面积12993.57㎡,地下一层。本次招标内容为电梯的采购及安装,电梯11部,包括垂直电梯及扶梯,最大速度1.75m/s,最高层数17层。
(二)招标内容:图纸范围内的电梯工程供货、安装、和维保配套(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至工地及货到工地后的吊装、搬运、劳务保障、施工测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培训、调试直至取得检验合格证、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保等服务)。
(三)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41445.23平方米图纸范围内的电梯工程供货、安装、和维保配套(包含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至项目工地及货到工地后的吊装、搬运、劳务保障、施工测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培训、调试直至取得检验合格证、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保等服务)22740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制造商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2 .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且生产许可证中的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自动扶梯,电梯许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适用于新版本证书);或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须包括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括安装、维修) (适用于旧版本证书)。
(二)代理商投标: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且生产许可证中的许可子项目中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及自动扶梯,电梯许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适用于新版本证书);或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C级及以上、自动扶梯C级及以上,施工类别包括安装、维修(适用于旧版本证书);3.代理商所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一)制造商投标”的要求;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同一品牌的设备制造商授权同一型号两家及以上投标人参加投标或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拒绝该制造商及其所有代理商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五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六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上三年度(2020 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须具备同类项目业绩经验;
2.同类业绩界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单项合同额 20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次投标同品牌的电梯供货或者电梯供货及安装业绩。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6楼(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三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2-26 09:00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逄海峰,联系电话:13863993246,邮箱:1399101638@qq.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风河北路231号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7170001001
2024/1/9 9:00:00 2023/12/30 9:00:00 2024/1/9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第六章供货要求中删除以下条款: (1)垂直电梯的相关技术要求中(5)电梯基本功能配置和要求中“43)故障电梯自动分离(群控),当群控系统中的一台电梯发生故障时,会自动脱离系统以保证另一台电梯的正常运行。” (2)自动扶梯的相关技术要求中“(9)室外扶梯为全部暴露在环境中,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要求:防滑、防锈、防水、防漏电。” 2.招标文件第六章供货要求中增加以下条款: (1)21#楼DT3、DT4客梯现场底坑悬空,对重需加装安全钳。 (2)侯梯厅厅门要求:喷塑颜色:浅灰或象牙白。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3/12/26 14:00:00 变更后开标时间:2024-01-09 09:00:00。 本次澄清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12/25 16:43:30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原开标时间:2023/12/26 14:00:00 变更后时间:2024-01-09 09:00:00,原开标室:第四开标室(1026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四开标室(1026室) 2023/12/25 14:22:12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各投标人: 本项目因故原开标时间:2023/12/26 09:00:00 变更后开标时间:2023-12-26 14:00:00;原开标室:青岛西海岸新区双珠路166号西部办公中心2号楼6楼(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变更后开标室: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2号入口,3号入口)第四开标室(1026室) 本次澄清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12/21 20:32:2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3/12/26 9:00:00 变更后时间:2023-12-26 14:00:00,原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四开标室(1026室) 2023/12/15 10:45:1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投标人: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11.1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编列内容更改为:“招标文件中“★”条款”;10.5.16条款第3条更改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开标时由招标代理现场通过“信用中国”(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凡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2.2.4条款更改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执行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的有关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本合同“单项工程”指丰台、小庄、营上村庄搬迁安置项目(21#、22#、24#楼及地下车库)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次澄清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澄清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3/12/8 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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