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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路(郑州路至兰州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3-11-2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南宁路(郑州路至兰州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11/29 09:00:41
项目名称: 南宁路(郑州路至兰州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平度市李园街道办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有资金75万元,银行贷款1425万元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000000元 工程造价: 950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868米
计划文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350116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平度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平度市杭州南路118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4350116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程海政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618977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10-370283-04-01-21599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实施南宁路(郑州路至兰州路)交通附属设施、排水管线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含DN400污水管线332m,DN300-DN800雨水管线536m等。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868米1.设计招标内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为完成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设计服务及发包人要求包含的所有内容及要求; 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保修。950000014804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有下列资质:
全部标段: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6、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记录主体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全部标段: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无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担任过市政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2、项目施工负责人
全部标段: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2.2投标人在职人员;
2.3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3、项目设计负责人
全部标段:3.1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在职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之间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确定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有同类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经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具有一项同类业绩即可);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或资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5年度单项合同投资额15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造价9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工程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平度市民中心B区3楼
【B308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2-21 09: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32-84350116,邮箱:pdchengtou01@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平度市杭州南路118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8336677、邮箱:pdscjjzbb@qd.shandong.cn、通信地址:平度市北京路379号5号楼,邮编:266700。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7099001001
2023/12/21 9:00:00 2023/12/11 9:00:00 2023/12/21 9: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单位组织的南宁路(郑州路至兰州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于2023年11月2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出招标公告,现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本项目原付款方式: (1)建设单位于项目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履约担保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2)人工费用按月拨付; (3)工程产值达到施工图预算定案的50%时,支付至已完产值的5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产值的5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1年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1-中标降造率)的 75%”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最终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1-中标降造率) 的 100%”; (7)付款节点前未完成审计的暂按合同金额为基数拨付工程款。 现更正为: (1)建设单位于项目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与履约担保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2)人工费用按月拨付; (3)工程产值达到施工图预算定案的50%时,支付至已完产值的50%;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产值的8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审计1年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1-中标降造率)的 85%”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缺陷拨付至“最终审定建筑安装工程费* (1-中标降造率) 的 100%”; (7)付款节点前未完成审计的暂按合同金额为基数拨付工程款。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023/12/1 16: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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