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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 2023-09-2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9/28 21:24:55
项目名称: 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区财政资金20%及政府专项债8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监理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878780000.00元 工程造价: 6088544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5.3公里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字 [2023]63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建设单位: 青岛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徐经理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85062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8号中联自由港湾A座
招标单位联系人: 徐经理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285062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海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蒋丹丹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954256927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范围包含张村河下游(黑龙江路至重庆路)南岸、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周口路)南岸、李村河下游(胜利桥至胶州湾入海口)南岸,其中苗圃地岛只含桥下运动设施及园路;张村河下游(黑龙江路至重庆路)南岸,长约2公里;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周口路)南岸,长约1.1公里;李村河下游(胜利桥至胶州湾入海口)南岸,长约2.2公里,其中苗圃地岛只含桥下运动设施及园路。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河道沿线空间改造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水环境处理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以及张村河北岸(黑龙江路至海尔路)等。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划分标段5.3公里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6520185.86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的监理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家数;
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组成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要求;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一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11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10-2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0532-82850627,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 8 号中联自由港湾 A 座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监理)不划分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划分标段
  • E3702002313016555001001
2023/10/23 9:30:00 2023/10/13 9:30:00 2023/10/23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涉及项目概况表述变更为:闫家山香里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实施范围包含张村河下游(黑龙江路至重庆路)南岸、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周口路)南岸、李村河下游(胜利桥至胶州湾入海口)南岸,其中苗圃地岛只含桥下运动设施及园路;张村河下游(黑龙江路至重庆路)南岸,长约2公里;李村河下游(重庆路至周口路)南岸,长约1.1公里;李村河下游(胜利桥至胶州湾入海口)南岸,长约2.2公里,其中苗圃地岛只含桥下运动设施及园路。工程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河道沿线空间改造工程、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水环境处理工程、照明工程、建筑工程以及张村河北岸(黑龙江路至海尔路)污水管道疏通整治工程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表述与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为准。2.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新增:“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3.招标公告中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 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变更为“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为准。 2023/10/10 13: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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