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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路、辽宁路等街区停车场项目贮水山路14号甲、大连路33号停车场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3-07-26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登州路、辽宁路等街区停车场项目贮水山路14号甲、大连路33号停车场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3/07/26 18:05:20
项目名称: 登州路、辽宁路等街区停车场项目贮水山路14号甲、大连路33号停车场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青岛市市北区贮水山路14号甲(黄台路48号周边)、大连路33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20%,专项债80%。具体以相关部门实际审批通过为准。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00100000.00元 工程造价: 38704713.80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1732.17平方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字〔2020〕60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58532665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16号907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585326652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玖远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雅洁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3954218596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登州路、辽宁路等街区停车场项目贮水山路14号甲、大连路33号停车场工程位于历史城区范围内贮水山路14号甲(黄台路48号周边)、大连路33号。本次招标包含土建工程、安装工程、配套工程、设备、软件系统等的规划、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内容。
青岛市市北区贮水山路14号甲(黄台路48号周边)停车楼用地面积1123.68㎡,拟建设为自走式停车场,约59个车位。大连路33号停车楼用地面积608.49㎡,拟建地上7层智能立体停车场,约120个车位。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2.3 采购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3、招标控制总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总价 38704713.80 元(施工部分控制价 23353377.16 元,设计部分控制价812907.35元,设备采购部分控制价 14538429.29 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不分标段1732.17平方米登州路、辽宁路等街区停车场项目贮水山路14号甲、大连路33号停车场工程(工程总承包)23353377.16812907.3514538429.29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同时具有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设备制造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施工资质单位、设备制造资质(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具有设备制造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设备制造资质:同时具有以下证书:
2.3.1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
2.3.2投标人或设备生产厂家具有7层及以上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2.3.3设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同一品牌生产厂家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 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 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范;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并明确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施工成员方和设备供货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1 款、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 2 条和第 4 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2 款、第 3 条、第 4 条、第 5 条,及"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中第3 条和第 4 条的要求;联合体设备供货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3 款、第 5 条"的要求。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认定的分工认定。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具备一项同类工程经验即可)。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设计:单项合同设计费80万元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单项合同额17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额 1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8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08-16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吴明明,联系电话:15853266528,邮箱:18661606105@163.com,传真:/,地址:青岛市市北区辽阳西路16号907。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5852001001
2023/8/24 9:30:00 2023/8/14 9:30:00 2023/8/24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5版:原开标时间:2023/8/16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3-08-24 09:30:00,原开标室:三楼8号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三楼15号开标室 2023/8/9 16:43:24
招标文件澄清 第4版:本项目施工部分、设备采购部分报价方式为模拟清单报价,7月26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gczj格式里的暂估价有误,现予以调整,请投标单位重新下载并按此进行投标报价。 2023/8/9 16:36:51
招标文件澄清 第3版:1、招标公告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2.需同时具有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设备制造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施工资质单位、设备制造资质(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具有设备制造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修改为: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2.需同时具有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由具有设计资质单位、施工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2、招标公告“四、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施工成员方和设备供货方共同组成”修改为:“四、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 2023/8/7 15:38:31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付款方式修改为:
设计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支付设计费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施工图交付支付至已完设计费的50%;
第三次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70%;
第四次付款:项目审计结束后根据最终确定设计费无息付清尾款。

施工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额的2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每月支付至审核产值的80%;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支付至审核产值的85%;
第四次付款:经审计完成后支付至97%,2年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至100%。
2023/8/2 11:18:1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如下:1、 取消第一章招标公告“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2.3 设备制造资质”要求。取消“四、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设备供货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 1 条、第 2 条第 2.3 款、第 5 条"的要求。”的要求。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7316元;施工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67342元;设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73015元”修改为“设计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7316元;施工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40357元”。3、第四章 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分值”已修改,详见附件。
2023/8/1 15: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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