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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自动扶梯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01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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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自动扶梯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30 公告号: 2013-467g
项目名称: 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自动扶梯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工程地点: 青岛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工程现场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招标工程类型: 其他
本项目总投资额: 1521470万元 工程造价: 222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
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晓桦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70862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晓桦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708629
招标代理单位: 国管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田友民、王鹏、孙倩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895959-8801、8808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内容 22座地下车站及青岛北站地下车库199部自动扶梯的供货、调试及相关服务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1:01标段0平方米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青岛站至敦化路站10座地下车站的自动扶梯设备103部,工程造价约11400万元。
2:02标段0平方米青岛市地铁一期工程(3号线)错埠岭站-青岛北站12座地下车站及北站地下车库的自动扶梯设备96部,工程造价约10800万元。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动扶梯制造生产企业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且允许生产的自动扶梯最大提升高度不低于19m);
3. 申请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
4. 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申请人,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5. 申请人已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申请人自200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同类业绩;
7.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8.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业绩界定
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公共交通项目自动扶梯批量供货业绩(单项合同自动扶梯供货数量60台及以上)。
四、投标标段
申请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某一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或确认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三家,则对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若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总数或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申请人总数少于标段数量的3倍,则重新组织招标。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2013 年7月30日13:30时至 2013 年8月6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 年7月30 日13:30时至 2013 年8月6日11: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5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四 、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五 、其他
1. 本次招标"公共交通项目"指地铁、轻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项目。
2.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报名期限: 2013年7月30日13时30分 - 2013年8月6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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