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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哥庄街道平顶山郊野山头公园建设工程(监理) 2023-04-26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王哥庄街道平顶山郊野山头公园建设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王哥庄街道平顶山郊野山头公园建设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5-09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LSCG2023001050

采购项目名称:王哥庄街道平顶山郊野山头公园建设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3881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88100.00 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881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388100.00 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信 用 山 东 (www.creditsd.gov.cn) 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请在开启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用户可直接从【供应商报名】入口登陆后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5-09 09:30

地点: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05-09 09:30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6楼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 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王哥庄街道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王哥庄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方式:0532-67788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系人(代理机构):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石岭路39号名汇国际2号楼616-619室

联系方式:0532-88993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旭、葛欢

联系方式:0532-88993476

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

发 布 人:青岛昊瑞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26 09:53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