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八水河及龙潭水库进行整治,主要包括:河道清淤、护岸修复、修建挡土墙、设置拦沙坎及拦污网、坝体帷幕灌浆、坝面整修、供水系统改造等。 |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
| 不分标段 | 0米 | | 15246000 | 288500 | 无 | 无 | 无 | 无 | |
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 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 输资格的, 须与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 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 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并注明合同 的当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1 应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 1.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3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4.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中不合格或资格审查打分、评标办法-资信部分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3.1设计:单项合同总设计费25万及以上的水利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3.2施工:单项施工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3.3工程总承包:单项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即可)。 |
| 九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国际创新园二期D座6楼 【第三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3-24 09:30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崂山区新锦路6号国际创新园二期D座6楼 【第三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3-03-24 09:30 |
| 十二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
| 2、异议受理联系人:崔春,联系电话:0532-83958851,邮箱:/,传真:/,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梅岭路29号 |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7853955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