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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湾头片区湘潭路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2013-07-11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湾头片区湘潭路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11 公告号: 2013-423g
项目名称: 李沧区湾头片区湘潭路市政配套工程(监理)重新招标
工程地点: 青岛市李沧区湘潭路(重庆路-文昌路)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监理
本项目总投资额: 11999.2万元 工程造价: 263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6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2]168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青规规审字[2011]128号、青规综函字[2012]211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袁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袁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87639971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马玉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6101617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005143465201202n030044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道路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城市支路,路面面积26000㎡,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为10cm;排水工程造价约300万元,总长1600m;排水管径为雨水管道DN400-DN1200,污水管道DN300;绿化工程造价约270万元;照明及交通设施工程造价约260万元。
2、招标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投标企业具有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入青信用证》, 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叁级及以上资格。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三等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同类工程仅在商务标书评审时使用)。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7月11日13:30 时至2013年7月18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7月11日13:30 时至2013年7月18日11: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3 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3年7月11日13时30分 - 2013年7月18日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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