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内容:延安三路、君峰路站大提升高度自动扶梯(6台)的供货、调试及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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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动扶梯制造生产企业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申请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且允许生产的自动扶梯最大提升高度不小于(≥)25m); 3. 申请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自动扶梯B级及以上); 4. 注册地在青岛辖区以外的申请人,须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有经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5. 申请人已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申请人应当做好协商,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选出一个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如不能及时选出申请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格; 7. 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
三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的单位,请于 2013 年7月9日9 时至 2013 年7月15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 年7月9日9 时至 2013 年7月15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1号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四 、资格预审办法 |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
五 、其他 |
1.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
报名期限: 2013年7月9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5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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