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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青州路(李孟路至站前大道)、株洲路(兰州路至青州路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2-09-3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州市青州路(李孟路至站前大道)、株洲路(兰州路至青州路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9/30 20:20:56
项目名称: 胶州市青州路(李孟路至站前大道)、株洲路(兰州路至青州路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 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250800000元 工程造价: 170080000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3130米
计划文号: 2209-370281-04-01-360276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胶州胶东和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世杰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25685711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胶州胶东和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联谊大街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孙世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25685711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信祥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冷明泽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9528110905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209-370281-04-01-36027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1.1青州路是一条东西向城市次干路,本次实施范围西起李孟路,东至站前大道,全长约 1390m,道路规划横断面采用两幅路布置形式:4.5m(绿化带)+2m(人行道)+2m(行道树绿带)+9.5m(车行道,含 2.5m 非机动车道)+4m(中间分隔带)+9.5m(车行道,含 2.5m 非机动车道)+2m(行道树绿带)+2m(人行道)+4.5m(绿化带)=40m。其中,新建车行道面积约 31700m2;新建人行道面积约6116m2;新建雨水管道约 2900m,新建污水管道约 2100m;智能交通设施 3 套;新建路灯约 93 杆。1.2株洲路是一条南北向城市次干路,本次实施范围南起兰州路,北至青州路北约 200m,全长约 1740m。道路设计标准横断面采用两幅路布置形式:6m(绿化带)+2m(人行道)+2m(行道树绿带)+13m(车行道,含 2.5m 非机动车道)+4m(中间分隔带)+13m(车行道,含 2.5m 非机动车道)+2m(行道树绿带)+2m(人行道)+6m(绿化带)=50m。其中,新建车行道面积约 52026m2;新建人行道面积约 7656m2;新建雨水管道约4900m,新建污水管道约 1700m;智能交通设施 5 套;新建路灯约 116 杆。;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路灯工程等。
2、 招标内容:
①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②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不分标段3130米胶州市青州路(李孟路至站前大道)、株洲路(兰州路至青州路北)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649776002004811.2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之一: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2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5、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1.3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4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2.1 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2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在资格条件满足相应要求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之间可以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额 1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
同类项目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
同类项目设计业绩:单项合同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0-24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孙世杰,联系电话:13256857177,邮箱:jfgcb1016@163.com,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联谊大街7号
3.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5266、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4.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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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不分标段
  • E3702002313013053001001
2022/11/1 10:00:00 2022/10/22 10:00:00 2022/11/1 10: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条联合体投标要求内容现更改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变更为“本项目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设计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19日 设计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3月20日 施工计划工期:305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21日 施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月19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3.本项目施工部分付款比例为:①a 在累计产值达到付费产值(付费产值=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并降造的施工图预算×10%)之前 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在累计产值达到付费产值后超出部分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 b 付费产值部分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支付。 c 本项目 3%的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 ②工程进度款支付 a 承包方按月上报工程完成产值,经发包方审批确认的累计产值达到付费产值后下月开始付 费,付费金额为上月经确认产值的 75%;其中第一次付费金额=(累计产值-付费产值)×75%。 b 竣工验收完成后,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前,付至累计已完工程产值总和的70%。 c 在工程完成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 97%。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结算价款的 3%。注:若单项工程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及结算工作,则该单项工程可执行上述进度款支付原则及方式。 2022/10/14 10:28:20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开标时间:2022/10/24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2-11-01 10:00:00,原开标室:第一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三开标室 2022/10/13 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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