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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胶州市铺集镇小庄村等八个村庄建设工程施工 2022-09-20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胶州市铺集镇小庄村等八个村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9/20 13:36:56
项目名称: 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胶州市铺集镇小庄村等八个村庄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位于铺集镇小庄村,小屯村和大屯村(联建)、前官村和后官村(联建)、石清沟村、姜家村和由家庄村(联建)共8个村;其中将临近的部分村落合并建设,共计5个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补助资金56.67%+自筹43.33%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2350000元 工程造价: 36143811.97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2}71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建设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海华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66888860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铺集镇驻地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海华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668888607
招标代理单位: 昊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冷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2205307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206-370281-04-01-296409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工程主要包括村内道路改扩建、弱电线路入地、排水沟、绿化、亮化、文化广场、村志标识、景观节点、配套设施等。小庄村新建排水沟2500米,改扩建道路26000m2,绿化4000 m2,安装太阳能路灯50套、村志1座。小屯村新建排水沟2800m,排水管道500m,改扩建道路10000m2,绿化3000m2,安装太阳能路灯60套、村志1座。大屯村新建排水沟1365m,排水管道1140m,改扩建道路11500m2,绿化4520m2,建设文化广场2580 m2,安装太阳能路灯70套、村志1座。前官村新建排水管道1500m,改扩建道路10750m2,绿化5700m2,安装特色路灯50套、村志1 座、公厕1座。后官村新建排水沟500m,新建排水管道600m,改扩建道路8300m2,绿化3500m2,安装特色路灯60套、村志1 座。石清沟村新建排水沟1645m,改扩建道路19350m2,绿化3800 m2,安装路灯50套。姜家庄村新建排水沟1500m,新建排水管道510m,改扩建道路1500m2,安装太阳能路灯25套。由家庄村新建排水沟2050m,改扩建道路6000m2,绿化2000m2,安装太阳能路灯25套、村志1座。
1.2工期:210天
2、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0平方米2022年美丽乡村示范村—胶州市铺集镇小庄村等八个村庄建设工程施工36143811.97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或废弃物)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全部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投标人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工程造价在46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
【第一开标室 】
【第三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10-11 10:0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2915001001
2022/10/11 10:00:00 2022/10/1 10:00:00 2022/10/11 10:0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1)原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第四条“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或废弃物)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现变更为“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第五条“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现变更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招标公告中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变更为: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58号)第三开标室 。(3)原招标公告中资金来源:其他,现变更为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自筹。 2022/9/23 1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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