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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路高架桥工程(工程总承包) 2022-06-09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淮河路高架桥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6/09 17:52:30
项目名称: 淮河路高架桥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淮河路西起江山路西侧,东至前湾三号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1416370000元 工程造价: 1123592894.16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11公里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2】307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董晓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98660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庐山路5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董晓妍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98660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许璐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3981930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5-370211-04-01-49683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淮河路高架桥工程西起江山路西侧,东至前湾三号线,全长约 2.11千米,道路为城市快速路。主要内容包括新建高架桥、地面铺路、淮河路与江山路立交、给排水管线、通信排管、电力隧道及排管、景观绿化、照明及交通附属设施等。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建安费约为58276.5万元,一标段包含:西起涉铁桥梁,东至前湾三号线,K2+797.452-K3+990.31,长度1192.858m。主路高架为双向六车道规模,设计速度为 80km/h,地面辅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 50km/h。设龙岗山路西侧上下匝道,服务龙岗山路和老黄岛片区;千山路东侧预留主线开口,作为大型活动时应急出入口。
二标段建安费约为65335.5万元,二标段包含:西起淮河路-江山路立交西侧,东至涉铁桥梁,K1+880-K2+367.452,长度487.452m。设互通立交 1 座,即淮河路-江山路立交,包含淮河路主路、南北向主路、立交匝道、淮河路辅路、江山路辅路,互通立交设置有六条匝道,均采用单向两车道设计,匝道车道净宽8米。预留远期往西接二号疏港高速实施条件,在江山路立交西侧设挑台。(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兼投不兼中。
标段名称 地址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西起涉铁桥梁,东至前湾三号线1192.858米西起涉铁桥梁,东至前湾三号线,K2+797.452-K3+990.31,长度1192.858m。主路高架为双向六车道规模,设计速度为 80km/h,地面辅路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 50km/h。设龙岗山路西侧上下匝道,服务龙岗山路和老黄岛片区;千山路东侧预留主线开口,作为大型活动时应急出入口。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5244885005225939.51
2标段西起淮河路-江山路立交西侧,东至涉铁桥梁487.452米西起淮河路-江山路立交西侧,东至涉铁桥梁,K1+880-K2+367.452,长度487.452m。设互通立交 1 座,即淮河路-江山路立交,包含淮河路主路、南北向主路、立交匝道、淮河路辅路、江山路辅路,互通立交设置有六条匝道,均采用单向两车道设计,匝道车道净宽8米。预留远期往西接二号疏港高速实施条件,在江山路立交西侧设挑台。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所有设计审批等相关服务、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5880195005858954.654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同时具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相关专业设计类注册证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担任过同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满足资质要求中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的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同一标段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1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2标段: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同类项目设计业绩。施工与设计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设计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工程设计业绩。
2.同类工程界定:
同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项目;
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单项合同投资额2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二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6-30 10:1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 13 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 13 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 13 家(第 13 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淮河路高架桥工程(工程总承包)1标段.pdf

  • 淮河路高架桥工程(工程总承包)2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2标段
  • E3702002313011702001001
  • E3702002313011702001002
2022/6/30 10:10:00 2022/6/20 10:10:00 2022/6/30 10:1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第3.3.3.1.1款和第3.3.3.2.1款现发生调整,详见附件。 2022/6/13 15:25:10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第3.3.3.1.1款和第3.3.3.2.1款现发生调整,详见附件。 2022/6/13 15: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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