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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路、鞍山一路养护大修(四方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工程 2013-07-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安达路、鞍山一路养护大修(四方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3/7/8 公告号: 2013-407g
项目名称: 安达路、鞍山一路养护大修(四方区超期服役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安达路(重庆南路至抚顺路)、鞍山一路(嘉定路至四方利群南侧通道)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总承包
本项目总投资额: 1000万元 工程造价: 878.31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项目包括翻修整治车行道面积约16500m2,人行道整修面积约12450m2,调整更换路沿石约3640m,检查井整治约571个等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3]94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6888433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6888433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郑晓雨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85063860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03005134702201399N030006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项目包括翻修整治车行道面积约16500m2,人行道整修面积约12450m2,调整更换路沿石约3640m,检查井整治约571个等。本工程产生垃圾数量约4000m3。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道路养护大修工程,包括翻修整治车行道、整修人行道、调整更换路沿石,整治检查井等。
二、投标单位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单位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与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时不需要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五、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3 年7月8日9 时至 2013 年7月1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 2013 年7月8 日9时至 2013 年 7月1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5063860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85881505、85881507-162
公告时间:2013年7月8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2日17时0分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3/7/3 10:08:00 2013/7/3 10:08:00 2013/7/3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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