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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 2022-05-13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5/13 15:39:28
项目名称: 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
工程地点: 位于铺集镇铺畅路,自朱诸路以南至胶河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5418000元 工程造价: 4556079.05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4929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2】52 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建设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联系人: 姜泽远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56260535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单位地址: 胶州市铺集镇人民政府驻地
招标单位联系人: 姜泽远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562605357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世德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邢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1762678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主要包括雨水管(涵)、弱电管线工程,其中实施雨水管道长1040m、箱涵长17m, 沉淀池及水闸各1座,弱电管线长3872m。工期60天。 2、招标控制总价4556079.05元, 其中控制价: 4556079.05元,招标代理服务费:24425元。 3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4929米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4556079.05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 、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划分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59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单独园林绿化工程,亮化照明工程)。
注:完成的同类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方式、施工合同原件、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经备案或有效证明材料,(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6-06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89152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1标段.pdf

    查看招标清单 查看控制价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11232001001
2022/6/10 14:30:00 2022/5/31 14:30:00 2022/6/10 14: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原开标时间:2022/6/6 9:30:00 变更后时间:2022-06-10 14:30:00,原开标室:第一开标室 变更后开标室:第一开标室 2022/5/25 17:54:53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
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本项目总投资额:5418000 元。工程造价:4556079.05元,计划文号:胶发改审【2022】52 号。工程规模:4929米。一、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主要包括雨水管(涵)、弱电管线工程,其中实施雨水管道长1040m、箱涵长17m, 沉淀池及水闸各1座,弱电管线长3872m。工期60天。 2、招标控制总价4556079.05元, 其中控制价: 4556079.05元,招标代理服务费:24425元。 3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元):4556079.05。
现更正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本项目总投资额:5344100元。工程造价:4546068.11元,计划文号:胶发改审【2022】62 号。工程规模:4925.3米。一、项目基本情况1、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铺集镇铺畅路排水及弱电管线工程,主要包括雨水管(涵)、弱电管线工程,其中实施雨水管道(箱涵)长1040m、穿堤箱箱涵长13.3m, 沉淀池及水闸各1座,弱电管线长3872m。工期60天。 2、招标控制总价4546068.11元, 其中控制价: 4546068.11元,招标代理服务费:24375元。 3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元):4546068.11。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现更正为: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06-06 09:30。
现更正为: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06-10 14:30。
(4)、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6-06 09:30。
现更正为: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第一开标室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北京路 58 号)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06-10 14:30。
(5)、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3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按照标准收费的 70%计取,计24425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现更正为: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按照标准收费的 70%计取,计24375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计划开工日期: 2022.06.10;计划竣工日期: 2022.08.08;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现更正为: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投标人可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另报施工工期,但不得比招标计划工期长,低于招标计划工期的应符合青岛市有关工期的规定);计划开工日期: 2022.06.20;计划竣工日期: 2022.08.18;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3.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2.06.10 计划竣工日期: 2022.08.08。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现更正为:3.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2.06.20 计划竣工日期: 2022.08.18。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项目中标开工入场后付至合同款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 80%,市审计局或第三方审计结算后付至审结值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2 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现更正为: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项目中标开工入场后付至合同款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 80%,市审计局或第三方审计结算后付至审结值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2 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9)、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第10号公告修改)规定,在各费用规则的“规费”中不再设置“环境保护税”内容。原控制价、清单包含环境保护税,现已修改并重新上传控制价、清单gczj格式及控制价、清单编制说明,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2022/5/25 17: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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