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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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同类项目界定: 单项工程设计合同费用为 50 万元及以上的公用建筑设计工程。 四、报名要求: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 年7月2日9 时至2013年7月8日17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最新企业章程(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历天)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若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及设计蓝图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 条要求的材料。 |
五 、报名须知 |
投标报名企业超过 5 家将按青建发[2008]2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于2013年7月9日17时前通知合格的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企业,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落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
六 、资格预审办法 |
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项目 分数 评标办法 企业业绩 28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同类项目每个得4分,最高计至28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施工图总图原件为准)。 项目 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上三年度主持过的同类项目每个加4分,最高计至12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施工图总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投标人上三年度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获省部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优秀设计一等奖的每项得4分;二等奖的每项得3分;三等奖的每项得2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合计 50分 |
七 、其他 |
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公示。 |
报名期限:2013年7月2日9时0分 - 2013年7月8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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