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郑州路(重庆路—周口支路)、人民二路、兴元路、兴中支路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市北区郑州路(四流南路—周口路)、安达路、堂邑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市北区沈阳路、人和路、新昌路、夏津路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概况:市北区郑州路(重庆路—周口支路)、人民二路、兴元路、兴中支路低压燃气管道工程,市北区郑州路(四流南路—周口路)、安达路、堂邑路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市北区沈阳路、人和路、新昌路、夏津路中低压燃气管道工程,总投资额约616.97万元,工程造价约611.49万元,管道总长度为4910米,其中郑州路(四流南路-周口路)、安达路、堂邑路为中压,管道设计压力最大0.4Mpa,聚乙烯管最大de400。本工程所产生的土石方量为6930立方米,破除路面面积为5003平方米,外弃土石方量8431立方米,全部外运。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燃气管道沟槽开挖回填、管道铺设、试压、吹扫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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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有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登记,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要求 无。 |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8日9 时至2013年7月12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后应于2013年7月8日9 时至2013年7月1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6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九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2870111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0532-85881505、85881507-162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公告时间:2013年7月8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2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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