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交易信息 > 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交易信息详情
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 2021-12-08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12/08 16:18:24
项目名称: 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
工程地点: 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自葛埠岭村至南庄村,府前路自小南路至东外环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9845000元 工程造价: 8252990.2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平方米
计划文号: 胶发改审[2021]20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建设单位: 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正利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7663928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地址: 胶州市胶东街道办事处小麻湾西村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正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76639282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凯诚创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徐良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1328095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11-370281-04-01-981392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建设工期180日历天。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8252990.2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 (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或废弃物)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第四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12-30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2205266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pdf

    查看招标清单 查看控制价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E3702002313009841001001
2021/12/30 9:30:00 2021/12/20 9:30:00 2021/12/30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各潜在投标人:
1、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中“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第5条“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或废弃物)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变更为“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
2、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第22页“资格后审证明材料”中第5条“建筑垃圾运输协议: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 建筑垃圾(或废弃物)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及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复印件。(运输协议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邮寄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 58 号行政服务西大厅附楼二楼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电话:0532-82205266)”
变更为:“投标单位须提供与取得经胶州市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邮寄地址:胶州市北京东路 58 号行政服务西大厅附楼二楼交易中心,联系人:刘工,电话0532-82206571)。”
3、胶东街道办事处小南路及府前路道路配套工程招标文件第52页“9.3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周期等): 合同中具体约定”
变更为:“按项目进度拨款每季度一次,支付比例按施工单位每月完成量的 75%进行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 95%,市审计局或第三方审计结算后付至申结值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2021/12/13 16:32:22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