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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王埠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 2021-11-12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上王埠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11/12 16:14:29
项目名称: 上王埠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虎山路街道办事处黑龙江中路以东、 唐山路以南、月龙峰路以西。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别: Ⅱ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64770000元 工程造价: 341914687.98元
结构形式: 框架 工程规模: 447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2107-370213-04-01-992891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融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30020688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融学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超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8300206889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华信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晓龙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8066683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7-370213-04-01-99289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 55.2 亩,规划建筑面积 44700 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6800 平方米(55.2 亩), 规划建设 48 班制中学,总建筑面积约为 447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33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 11700 平方米,含教学楼、学生餐厅、报告厅、图书馆、地下车库等。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和后续服务。需严格按照项目可研及概算控制进行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BIM排布、室外综合管网设计、红线内外正式燃气热力及三网融合等所有配套(不包含自来水、电力接入部分)申报和设计、水土保持方案 及评审、景观设计(含与本工程相关的红线外临时和永久道路开口工程)、智能化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标识导向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和评审及二次深化设计与评审工作,以及根据甲方要求的设计驻场工作。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及相关验收、缺陷责任期保修。红线内外所有配套工程(不包含自来水、电力接入部分)及临时和永久市政道路开口的施工及相关手续、验收,与本工程相关的(含市政工程,但不包含自来水、电力接入部分)所有的对外协调。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采购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BIM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勘察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他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元)
1标段44700平方米上王埠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3394220002492687.98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应同时满足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2施工资质: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单位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及施工负责人;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 家,其中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2.1、5项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1、2.2、3、4、5项要求。
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7家(含7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7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7家(第7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后若所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5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牵头方为施工单位)。(工业厂房除外)。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9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12-03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066759 邮箱:jgjgcc@qd.shandong.cn 传真0532-85730114 地址:澳门路121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下载PDF版招标文件

  • 上王埠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1标段.pdf

标段 标段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异议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1标段
  • E3702002313009682001001
2021/12/3 9:30:00 2021/11/23 9:30:00 2021/12/3 9:30:00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类型 内容 发布时间
招标文件澄清 第2版: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说明:1、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项目经理为准;2、同类工程经验中,要求提供的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或备案文件,包含甲方自行组织的五方竣工验收项目。 2021/12/1 12:04:16
招标文件澄清 第1版: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的条件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及施工负责人;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现变更为: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1 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5 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项“施工:施工负责人 1 名,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现变更为“施工:施工负责人 1 名,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澄清不一致的部分,以本次澄清为准。特此澄清!
2021/11/19 15: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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