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37021120210413004001001 |
| 标段名称: | 青岛西海岸新区奥体中心(体育馆)工程总承包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4-26 09:0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及界定标准 | 1.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本工程资格审查时企业需具有同类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类项目施工业绩或同类项目设计业绩。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同类业绩。
2.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9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资金类项目 |
| 出资比例: | 财政:0.0% 国资:0.0% 自筹:100.0% 贷款:0.0% 外资:0.0% 其它:0.0% |
| 计划总投资金额: | 150000.0万元 |
| 本次发包估价: | 79850 万元 |
| 招标范围: |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以南、海港路以西,总建筑面积约74903.37㎡,主要包括架空停车区、训练馆、体育赛事用房和主体观众看台等内容。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62123.37㎡,地上54208.37㎡,地下7915㎡,建设18000坐席体育场,位于用地南侧,为一个多功能体育馆,比赛场地为40x70米,观众看台标高为22.9米,馆内能够满足国际性的体操(含艺术体操、蹦床)、篮球、手球、排球比赛的使用要求,同时可兼顾羽毛球、乒乓球、拳击、柔道、摔跤、跆拳道、举重、击剑、武术等项目比赛的需要。停车楼建筑面积12780㎡,地上6115.84㎡,地下12164.16㎡,约525辆停车位,位于用地东北端,为开敞停车式停车楼。地上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40㎡,屋盖钢结构最大跨度130m,最大单体建筑面积62123.37㎡。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奥体中心体育馆,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缺陷期满的主体设计、专项设计及设计管理、设计配合、驻场服务、后期服务等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即包括本项目的建筑、景观、智能化、装修设计等项目投资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所有设计审批、涵盖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所有设计要求、内容;
采购: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包括本项目三通一平、施工总承包、完工及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精装修、室外管网、室外配套、绿化、硬化、亮化、开路口、燃气、设备采购及安装等所有与项目施工的相关手续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保修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工作。项目建设及配套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申报、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工程地址: | 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以南、海港路以西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可由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中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在职人员。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
| 资质要求: | 1、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或者由满足①、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投标人在13家(不含)以上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
|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 | 802370201385804 |
| 收款人: | 青岛市黄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 开户行: |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路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