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37021120210429003001001 |
| 标段名称: | 横河两岸截污工程(一期)(监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5-12 09:00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及界定标准 | 本工程资格审查不需具有同类工程要求。
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监理。(仅在综合评分中使用)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资金类项目 |
| 出资比例: | 财政:0.0% 国资:0.0% 自筹:100.0% 贷款:0.0% 外资:0.0% 其它:0.0% |
| 计划总投资金额: | 16692.0万元 |
| 本次招标部分工程估价: | 192.98 万元 |
| 招标范围: |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
| 工程地址: | 横河入海口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位于横河入海口,主要内容包括:1、截污闸工程:截污闸一座,闸长280米,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级别为1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截污闸设计防洪、挡潮标准为100年一遇,提防等级为1级;2、子信路桥梁提升工程:子信路桥提升,桥长300米,桥梁总宽度44米,对现状桥梁进行景观提升,拆除现状桥梁两侧石材栏杆,更换空间钢结构装饰造型并安装亮化照明及人行道外侧栏杆等。 |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方式: | 电子评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不要求 |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具有全国水利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
|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工程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