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暗渠净断面约为19.36平方米,长度约300米。本工程土方量约6700立方米,其中外运约4000立方米。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南庄河(金液泉路-银液泉路)的双跨雨水暗渠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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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地入青投标企业应取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入青信用证》,并提供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4.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5.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山东省贰级建造师临时资格; 2.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外地入青项目经理已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青登记备案手续。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投标人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六、同类工程经验界定 无。 |
|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企业,请于2013年 7月8日9时至2013年7月1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两套复印件(复印件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5号窗口(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咨询电话:0532-85916080)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登记后应于2013年7月8日9时至2013年7月12日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报名凭证到 3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1、单位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八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86101617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81505、85881507-162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晓楠 马玉 86101617 |
| 公告时间:2013年7月8日9时0分 - 2013年7月12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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